稿件搜索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2-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金额上限为5000万元、下限为3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1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313%,最高成交价为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995,63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17日)前5个交易日(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15,455,705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8,863,926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2-6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关于为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22年9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为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

  2022年10月8日,公司收到了本公司、欢瑞影视与华美银行签署的《变更协议》,授信金额在原有陆仟万元基础上新增叁仟万元,调整后合计额度为玖仟万元整,授信期限自2023年2月9日延长至2024年2月9日,本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枳程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金额: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欢瑞影视拟与华美银行签署的《变更协议》主要内容:

  受 信 人: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授 信 人: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保 证 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总额度: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期    限:至2024年2月9日。

  担    保: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由欢瑞影视作为出质人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新增一个应收账款合同作为质押担保),由欢瑞影视作为出质人提供存单质押担保。保证人和出质人确认同意上述变更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增额、展期等),并将就变更修改后的融资文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授权总额为25,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6.87%;不含本次担保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已发生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0%。

  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 其他事项

  本次贷款额度内的资金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陆续到账,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欢瑞影视与华美银行签署的《变更协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