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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2-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近日,公司收到宜华集团的《告知函》,宜华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书面文件《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5号】,主要内容为:对于宜华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宜华集团处以罚款120万元,对刘绍喜先生处以罚款80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2、公司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规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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