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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8.5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0.04%;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0.02%。

  3、本次行权/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解除限售,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权益预留授予日:2021年8月25日

  2、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为107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为60万股。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04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02元/股。

  4、预留授予股票来源:股票期权行权股票和限制性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6、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股权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年9月9日,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0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9月2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5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893万份股票期权及94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对应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40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数量由940万股调整为900万股。2020年11月19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已经完成。

  4、2021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107万份股票期权及6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9月23日,公司已完成了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5、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

  同时,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77.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7.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2021年11月24日,公司已完成注销上述77.8万份股票期权。

  6、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7.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022年2月18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上述97.2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2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授予但尚未满足行权条件的19.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2022年5月5日,公司已完成注销上述19.4万份股票期权。

  8、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3.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回购注销。

  9、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

  二、本次期权行权、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授予但尚未满足行权条件的3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期权行权和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激励计划设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5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9月23日,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四、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一)行权安排

  1、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8.5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0.04%。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如下:

  

  注:(1)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2)由于离职导致第一批次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30万份,公司后续将会办理注销。

  2、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04元/股。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自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始至2023年9月22日当日止。

  4、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0.02%。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注:(1)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由于离职导致第一批次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万股,公司后续将会办理回购注销。

  五、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38.5万份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38.5万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较小。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九、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对于本次已离职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后续将会办理注销。

  十、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和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为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38.5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十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和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二、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就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尚需依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办理相关股份登记、解除限售手续。

  十三、备查文件

  1、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446         股票简称:盛路通信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6.82元/股

  转股时间:2019年1月23日至2024年7月16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路通信”)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公开发行了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期限6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361号”文同意,公司1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8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路转债”,债券代码“12804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1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盛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88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路转债转股价格于2019年7月19日起由原来的6.88元/股调整为6.8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发行新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路转债转股价格于2020年11月26日起由6.85元/股调整为6.82元/股。

  二、盛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盛路转债因转股减少15,500元(155张),转股数量为2,271股。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末,剩余可转债余额为52,920,200元(529,202张)。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季度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行权导致总股本增加15,000股,可转债转股增加2,271股。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 0757-87744984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盛路通信”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盛路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二二二年十月十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二二年十月八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为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38.5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二二二年十月十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二二年十月八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以为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38.5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关联董事杨华先生、李益兵先生、韩三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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