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325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厉建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常晋峪女士、董事厉昊嘉先生、独立董事郭德贵先生、独立董事张小燕女士、独立董事钟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于莹茜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4、 总经理马建忠先生、副总经理徐炜女士、副总经理马冬达先生、副总经理沈燕萍女士、副总经理周国强先生、财务总监陈传亮先生、人力资源总监黄锦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除上述议案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非儿、沈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2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当日以口头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厉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1.1选举厉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2选举魏荣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结果,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经选举组成成员如下:

  2.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厉建平先生(主任)、常晋峪女士、钟芳女士、马建忠先生、陈传亮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郭德贵先生(主任)、张小燕女士、魏荣明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钟芳女士(主任)、戴巍巍先生、郭德贵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张小燕女士(主任)、钟芳女士、马建忠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聘任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聘任马建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聘任徐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聘任马冬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聘任沈燕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5聘任陈传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6聘任厉昊嘉先生为公司总审计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7聘任黄锦阳女士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马建忠先生、陈传亮先生为公司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4.1聘任于莹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聘任张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2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当日以口头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胡建民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胡建民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三、 备查文件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于2022年6月19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立峰先生、屠彩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徐立峰先生、屠彩红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

  徐立峰,男,1980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助理工程师,共产党员,2015年度中国十佳包装设计师,2022年秀洲区文创设计大赛银奖,2022年度秀洲高新区优秀共产党员。2003年毕业至今任职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7月至2004年11月任公司营销中心策划部广告策划;2004年11月至2007年6月任营销中心上海家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告策划;2007年7月至2010年任市场部广告设计室经理;2011年至2012年12月任品牌管理部设计部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品牌与公共关系部设计管理中心经理;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上海五谷至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视觉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品牌中心视觉部经理。

  徐立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其他情形。

  屠彩红,女,1981年10出生,中专学历,计算机操作员;嘉兴市技术操作能手;全国粽子行业优秀技艺工匠;嘉兴市第九届人大代表;2000年1月至2004年1月在富兴服装厂操作工;2004年9月至2021年12月在五芳斋供应链中心裏粽岗;2019年至2021年在五芳斋供应链中心裹粽组长岗;2022年至今任职供应链中心—嘉兴粽子制造部—技控组—班组长。

  屠彩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选举,确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 董事长:厉建平先生

  2. 副董事长:魏荣明先生

  3. 非独立董事:戴巍巍先生、常晋峪女士、马建忠先生、陈传亮先生

  4. 独立董事:郭德贵先生、张小燕女士、钟芳女士

  (郭德贵先生、张小燕女士两位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钟芳女士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1月8日。)

  5.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特别注明的除外。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 监事会主席:胡建民先生

  2. 非职工代表监事:徐震坤先生、徐芳女士

  3. 职工代表监事:徐立峰先生、屠彩红女士

  第九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上述监事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三、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 总经理:马建忠先生

  2. 副总经理:徐炜女士、马冬达先生、沈燕萍女士

  3. 财务总监:陈传亮先生

  4. 总审计师:厉昊嘉先生

  5. 人力资源总监:黄锦阳女士

  6. 董事会秘书:于莹茜女士

  7. 证券事务代表:张瑶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于莹茜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张瑶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于莹茜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无异议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以及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于莹茜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张瑶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73-82083117

  传真:0573-82082576

  电子信箱:wfz1921@wufangzhai.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

  四、 公司董事、监事换届离任及高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厉昊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周剑伟先生、娄加东先生、张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周国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马建忠先生: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在读。1997年7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宁波分公司经理、市场部经理、电子商务总经理、挑拾生鲜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8年9月,担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全渠道营销中心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马建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其他情形。

  徐炜女士: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国巴黎高等商业学院硕士在读,中级经济师。1994年10月至1998年12月,任浙江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助理、柜组长;1999年2月至2004年12月,历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2005年12月至2009年12月,历任五芳斋集团办公室副主任、运营管控部总经理、总裁秘书;2010年1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控部总经理、品牌总监;2019年1月至今,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其他情形。

  马冬达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国巴黎高等商业学院硕士在读。1998年7月至2005年12月,历任杭州五丰联合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业务员、业务主管、经理助理;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杭州佑康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2010年1月至2015年4月,历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经理、绍兴分公司经理、销售管理部经理、武汉大区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自主创业;2016年11月至2019年6月,历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中心经理、全渠道营销中心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冬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其他情形。

  沈燕萍女士: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7月至2004年12月,历任嘉兴大酒店服务员、主管、副经理;2004年12月起,历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店店长助理、销管部培训专员、总店店长、连锁专卖部总经理助理、连锁专卖部营运总经理、连锁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连锁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9月,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全渠道营销中心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沈燕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其他情形。

  陈传亮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4年1月至2004年9月,任海南月亮湾高尔夫球会会计;2004年10月至2012年1月,历任五芳斋集团下属子公司会计、主管、财务经理;2012年2月至2015年11月,自主创业;2015年12月至2019年1月,历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兼财务经理;2019 年1月至今,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传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其他情形。

  厉昊嘉先生:1985年7月出生,法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法国尼克夏会计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巴黎分行会计师、银行报表主管;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法国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新加坡上实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国际业务发展经理;2018年2月2020年1月,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至2022年10月,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

  厉昊嘉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与公司股东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远洋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董事长厉建平有关联关系外,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其他情形。

  黄锦阳女士: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07年7月至2016年9月,历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绩效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组织发展经理等职务;2017年7月至2019年4月任嘉兴悦程妇产医院人力资源部经理;2019年4月,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20年7月至2022年9月21日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助理;2022年9月21日至今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黄锦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其他情形。

  于莹茜女士: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先后就职于富邦华一银行、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2019年5月起任职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于莹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与公司股东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远洋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联关系外,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其他情形。

  张瑶女士: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在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及证券从业资格。2009年1月至今任职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法务工作,历任董事会秘书助理及法务经理,现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法务经理。

  张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其他情形。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