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5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副总经理魏茂陈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计划自2022年6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6%,占公司总股本的0.3013%)。

  公司董事王文意先生计划自2022年6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8,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82%,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1%)。

  公司董事季维嘉女士计划自2022年6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83%,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1%)。

  公司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计划自2022年6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15%,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5%)。

  公司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计划自2022年6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01%,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4%)。

  公司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计划自2022年6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9,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73%,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6%)。

  公司副总经理魏茂陈先生计划自2022年6月18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9,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98%,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5%)。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副总经理魏茂陈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2年10月8日,其减持时间已过半,但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2022年10月8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除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外,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副总经理魏茂陈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最新总股本(165,730,349股)计算。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公司实施2017年度和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得的股份。

  公司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自2017年5月19日公司上市之日起,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上表中减持前后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照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最新总股本(165,730,349股)计算;

  2、上述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变动是由于公司在2022年7月14日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第一个限售期限售股份办理了解除限售业务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副总经理魏茂陈先生将根据市场行情、公司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副总经理魏茂陈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