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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部分 股份实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2-097

  

  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计划在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3,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323%。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总裁周路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2年10月3日,周路先生本次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3日期间,周路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357,934,999股。表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周路先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周路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周路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截至本公告日,周路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周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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