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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2-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30日通过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在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骆兴顺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874,453股,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0,000,000股变更为89,874,453股。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874,4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0.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73.17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2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22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9,999,973.1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481,485.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18,487.85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9,874,453.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79,644,034.85元。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董事会同意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9,874,45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89,874,453元,公司章程对应进行修改。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定期的等额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的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2-05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2-055\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林微纳”)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874,45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0.89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73.1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481,485.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18,487.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2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董事会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情况,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 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 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2-057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林微纳”)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874,45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0.89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73.1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481,485.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18,487.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2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三)决议有效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各项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该项目实施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现金管理到期后,与现金管理本金一同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的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2-053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30日通过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在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李德志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我们认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874,453股,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0,000,000股变更为89,874,453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监事会同意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9,874,45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89,874,453元,公司章程对应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情况,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2-05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林微纳”)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26,740.6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874,45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0.89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73.1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481,485.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18,487.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2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2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进行先行投入。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2]01758号),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426,740.65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本次置换总金额为3,426,740.65元,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26,740.6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衡专字[2022]01758号《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本次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2]01758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5、《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2]01758号)。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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