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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1日以现场开会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选邓金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邓金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办理了87.83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归属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60元。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符合归属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12,824,348.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878,38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1,945,968.00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7.838万元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395.607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199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勤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范丽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 1、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仲思宇律师、李文青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于 2022 年9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10月11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设立了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选举了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吴勤芳先生、邱壑先生、俞建平先生、范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罗正英女士、芮延年先生、温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四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届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董事长选举及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情况

  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吴勤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同意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罗正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一)监事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燕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邓金芳女士、马奇慧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监事张燕女士和非职工代表监事邓金芳女士、马奇慧女士共同组成,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邓金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邱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全锋先生、朱伟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范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董玉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范丽女士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玉宇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陈玉宇女士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陈玉宇女士简历见附件。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12-63329988

  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h.com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1999号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邱壑先生简历:

  邱壑,男,196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拥有匈牙利永久居留权。1991年8月至1993年1月,任国营526厂工程师;1993年2月至2002年12月,先后任职于德国兰佩、北京兰佩铸造设备有限公司;1999年4月至2015年1月,担任苏州工业园区兰佩铸造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3年7月至2014年12月,历任苏州明志铸造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19年12月,历任苏州工业园区明志铸造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19年11月,任明志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明志科技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邱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24%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吴勤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邱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全锋先生简历:

  李全锋,男,1970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9月至1996年3月,任第一汽车制造集团第二铸造厂技术员;1996年4月至1999年5月,任无锡晶瑜守山金型制作有限公司三维设计主管;1999年6月至2003年4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兰佩铸造设备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3年4月至2019年11月,历任苏州工业园区明志铸造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明志有限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明志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全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2%股份,通过苏州致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战略配售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全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朱伟岸先生简历:

  朱伟岸,男,1971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7月至2003年5月,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第一铸铁厂技术科科长;2003年6月至2019年11月,历任苏州工业园区明志铸造装备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明志有限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明志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伟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2%股份,通过苏州致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战略配售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伟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4、范丽女士简历:

  范丽,女,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7月至2003年4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兰佩铸造设备有限公司管理部办公室秘书;2003年4月至2018年10月,历任苏州工业园区明志铸造装备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员、人事行政部经理、总助;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明志有限总助;2019年11月至今,任明志科技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范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01%股份,通过苏州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战略配售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范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5、董玉萍女士简历:

  董玉萍,女,198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苏州工业园区明志铸造装备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 2010年7月至2019年11月,历任苏州明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及资金管理、经理助理;2019年11月2021年5月,历任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部门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明志科技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董玉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0041%股份,通过苏州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玉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6、陈玉宇女士简历:

  陈玉宇,女,1992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8月至2020年3月,任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证券部文员;2022年4月至今,任明志科技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陈玉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玉宇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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