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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28         证券简称:上海沿浦       公告编号:2022-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5128         证券简称:上海沿浦       公告编号:2022-058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5128             证券简称:上海沿浦          公告编号:2022-059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6,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2,122,666.0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4,077,333.9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49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7,830.88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2、前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1)、2020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2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3,000.00万元、1,000.00万元。截止2021年10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人。

  (2)、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2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1,000万元、2,00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2022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中银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海沿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情况,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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