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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控人限售股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林应女士累计被冻结直接持有的股份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其控制的泽达创鑫(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被冻结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

  一、实际控制人股权被冻结基本情况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确认,实际控制人林应女士新增冻结限售流通股1,000,000股,其控制的泽达创鑫(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除冻结限售流通股1,536,000股,实际控制人刘雪松已经解除冻结限售流通股1,100,000股,刘雪松目前已无被冻结股份。经向实际控制人了解,以上变动系由于前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引起,后经被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解除冻结申请,经法院审议后出具解除冻结和冻结的决定,相关诉讼纠纷仍在办理过程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林应女士累计被冻结的限售流通股为其直接持有股份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其控制的泽达创鑫(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被冻结的限售流通股为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已履行的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应女士被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司法冻结其限售股股份1,000,000股,冻结期限从2022年6月13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披露的《关于实控人所持限售股股份被部分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应女士、林应女士控制的公司泽达创鑫(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被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司法冻结其限售股股份1,700,000股和4,536,000股,冻结期限从2022年7月12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实控人直接和间接持有限售股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3)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应女士被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2022年8月4日申请解除冻结其限售股股份1,000,000股,但新增冻结刘雪松先生限售流通股1,100,000股,期限从2022年8月4日起至2025年8月3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实控人限售股股份被解除冻结和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三、影响与风险提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应及其控制公司的股份累计被冻结5,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除林应及其控制公司被冻结的股份外,实际控制人林应、刘雪松夫妇合计还控制公司42.77%的股份表决权,因此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股权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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