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2-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6月23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等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截止目前,公司陆续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材料,部分中小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大连中院予以受理。截止目前投资者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者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计收到645起案件起诉材料,涉诉金额合计约12,371.07万元,包括:
1. 大连中院共开庭审理190起案件,金额合计7153.23万元:其中已判决179起案件,索赔金额合计6201.38万元;未判决11起案件,索赔金额合计951.85万元。
上述已判决的179起案件中,20起案件进入二审程序,索赔金额合计3967.60万元:其中二审已判决15起案件,索赔金额合计3827.05万元;二审未判决4起案件,索赔金额合计8.02万元;二审和解1起案件,索赔金额132.52万元。
2. 原告主动申请撤诉69起案件,涉诉金额合计855.63万元;
3. 签署一审和解或调解协议共341起案件,涉诉金额合计4,094.78万元;
4. 尚未开庭、撤诉或达成和解共45起案件,涉诉金额合计约267.43万元。
二、法院一审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大连中院开庭审理了190起案件,涉诉金额约7,153.23万元,已收到179起案件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三、法院二审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20起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辽宁高院受理了18起案件,涉诉金额约3,962.33万元,已收到15起案件二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外,本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于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对投资者诉讼案件分别确认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支出600万元、2,544.29万元和985.61万元,公司已将上述涉诉金额预计可能的影响进行了合理估计并会计处理,上述判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未判决案件诉讼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继续关注所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后续进展及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