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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时代新材”)间接持股68.08%的控股子公司博戈橡胶塑料(株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戈株洲”),财务资助方式为以自有资金提供有息借款,借款金额为397万欧元(约2,774.71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1.5%。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博戈株洲提供财务资助397万欧元(约2,774.71万元人民币)。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博戈株洲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博戈株洲提供财务资助397万欧元(约2,774.71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1.5%。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博戈株洲为公司间接持股68.08%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博戈橡胶塑料(株洲)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11MA4L2WFM7W

  法定代表人:Torsten Gehrmann

  成立日期:2016年2月16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黑龙江路639号栗雨工业园58区

  股权结构: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持股100%

  经营范围:汽车及非公路机械工业和铁路工业的橡胶金属及塑料部件、轻量化复合材料、声学材料及相关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信状况:博戈株洲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前,公司为博戈株洲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

  (二)被资助方与公司的关系

  1、被资助方股权结构情况

  

  2、被资助方少数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所”)

  注册资本:844684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44517525X1

  法定代表人:李东林

  成立日期:1992年9月9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田心

  股权结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产品及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电机、电子产品、控制用计算机产品及软件、橡胶、塑料制品、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气绝缘材料研发、制造、检测、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设计、制造、销售;风电场的建设、运营、咨询服务;电力建筑施工总承包;综合能源服务工程总承包;客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被资助方少数股东与公司关系:株洲所为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被资助方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株洲所亦为国有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对外担保需要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存在实际困难,因此株洲所未按出资比例向博戈株洲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亦未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博戈株洲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博戈橡胶塑料(株洲)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397万欧元

  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1年

  借款利率:年利率1.5%

  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之日,乙方将本息一次性向甲方偿还。

  违约责任: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承诺与保证均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协议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博戈株洲为公司间接持股68.08%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青岛博锐、新材德国及博戈株洲提供财务资助余额约人民币24,922.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5%,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6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创新中心

  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投资主体: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代新材”)

  ● 投资标的名称: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入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970万元

  ● 主要风险提示:

  1、投资效益风险:本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投资金额较大,建设期间不会产生投资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项目建设过程可能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的最终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市场风险:本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作出的判断,后续如轨道交通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产品技术更迭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3、项目实施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国家或地区产业政策或安全环保监管要求变化或疫情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对项目实施带来较大不利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建设期限延长或建设方案调整、取消的风险。

  4、项目安全风险: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若因自然灾害、运行维护不当发生设备事故,则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造成影响,并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轨道交通产业主要从事轨道车辆减振、线路减振、桥梁减震隔震、车体新型材料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为整合轨道交通产业产能资源,解决发展瓶颈问题,建设智能化、自动化、绿色化的轨道交通产业基地,实现公司轨道交通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与市场份额。公司拟在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58号地块现有基地内投资建设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总投入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9,970万元。

  (二)投资项目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本次投资项目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2、项目主体: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58号地块公司现有基地内

  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在株洲市天元区栗雨工业园58号地块现有基地内,新建弹性元件厂房、空簧厂房、物流厂房、配制中心、联合厂房、创新中心大楼及相关公用辅房(新增建筑面积约107,422平方米),新增相关工艺设备,配套相应信息化软件以及水、电、气等公用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14万件(套)橡胶基制品的生产能力,形成年产148万件(套)橡胶基制品的生产能力。

  5、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49,970 万元

  6、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7、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拟于2022年10月开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约为27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二)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项目有利于整合分散的产能资源,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近几年,公司为解决轨道交通产能瓶颈问题,在株洲市及周边地区租赁了多处厂房,并将部分工序进行外包。本项目建成后,外部租赁的业务以及工序外包的业务都将整合至该基地,产能资源的整合利用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产业管理的复杂程度。公司现有生产设备大多已陈旧,装备技术亟待更新升级,本项目通过自动化装备升级,采用双碳建筑技术、光伏层顶等绿色技术建设基地,将实现公司轨道交通产业向智能化、自动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2、项目符合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中国轨道交通行业步入高位平稳期,全球轨道交通行业进入成熟期,轨道交通零部件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从增量竞争步入存量竞争。新的竞争阶段,精细化、高效率、低成本运营成为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本项目通过自动化、信息化的升级应用,将实现更高的制造效率,更低的制造成本,更高的产品质量,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优势,巩固行业地位与市场份额。

  3、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十四五”期间将多元做深轨道交通产业,通过创新中心项目升级工艺装备,优化布局,实现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打造智能制造“灯塔工厂”。本项目符合公司既定战略,践行轨道产业的升级发展,能够对多个产业战略目标达成形成支撑。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基于公司“十四五”总体战略发展规划,项目通过对自动化、新能源等新技术的应用,将致力于建设智能化、绿色化的轨道交通产业制造基地与创新基地。项目建设期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公司轨道交通产业资源整合、集约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智能化、高效化、规模化制造水平,为公司降本增效、扩能提质奠定基础,同时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通过制造能力转型升级实现公司科学高质量发展。

  五、项目风险分析

  1、投资效益风险

  本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投资金额较大,建设期间不会产生投资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项目建设过程可能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的最终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市场风险

  本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作出的判断,后续如轨道交通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产品技术更迭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3、项目实施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国家或地区产业政策或安全环保监管要求变化或疫情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对项目实施带来较大不利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建设期限延长或建设方案调整、取消的风险。

  4、项目安全风险

  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若因自然灾害、运行维护不当发生设备事故,则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造成影响,并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6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30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成立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宾县分公司,该分公司成立后将主要经营风电叶片及配套零部件业务。该分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64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创新中心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65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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