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 第474号),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总股本增至10,000万股。

  二、公司登记类型变更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921号)同意,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22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登记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三、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情况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条款、页码的编排顺序、引用前文条款编号等作相应的调整。此次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按照工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9,264,879.30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9.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5,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3,686,608.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61,313,391.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7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等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截至2022年9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额合计人民币119,264,879.30元,具体情况如下:

  1、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2年9月21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18,441,294.39元,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自筹资金先期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2年9月21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先期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823,584.91元,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119,264,879.3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9875号《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本次置换方案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9,264,879.30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置换募集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19,264,879.30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9,264,879.30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会计师认为:万得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万得凯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针对万得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1号)同意注册,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3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3,686,608.6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61,313,391.40元,其中超募资金341,814,891.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2〕47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下列项目(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序):

  单位: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品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4、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

  5、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产品,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产品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转,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加公司收益及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本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上述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议案的所有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2年10月24日17:00前送达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证券事务部。邮编:31760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或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4日(星期一)9:30—11:30时和14:00—17:00时。

  3、登记地点: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接待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雪平

  联系电话:0576-87498555

  联系传真:0576-87491665

  电子邮箱:dmb@zjwdk.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09”,投票简称为“万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0月24日17:0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