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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计划,现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以下简称“本次限制行权期”)公告如下: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000668)已于2022年6月24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为2022年6月24日至2023年2月2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期权代码:0000000835)已于2022年9月22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为2022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5日;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2年10月16日至2022年10月25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71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9月15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序号:222091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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