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的通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8)。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巴陵石化化肥事业部西门)公司212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祝恩福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77,382,8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50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3,845,7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30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13,537,0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20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4,737,2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5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4,737,2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595%。

  3、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9、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43,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6%;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8,1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46%;反对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7,371,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6,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