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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2-070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投入约129.87亿元投资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的《关于投资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公告》(“该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用者具有相同释义。

  如该公告所披露,深特交投作为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合作投资人,已于2022年9月30日和本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一)及(二)。据此,双方同意在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进行合作投资,共同完成PPP合同项下的投资义务。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一)及(二),深特交投将筹集的资金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4.935亿元及人民币138.09亿元。

  本公司与深特交投已就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一)项下的具体商业条件、实施细节达成一致,并于2022年10月13日签订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共建协议(一)》(“共建协议(一)”),共同承担PPP合同项下的投资义务。

  根据共建协议(一),合作的有关情况如下:

  1、本公司自筹资金人民币129.87亿元投资于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形成资产包。该资产包及相关权益由本公司拥有。

  2、深特交投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筹集资金人民币14.935亿元投资于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形成资产包(“深特交投资产包”),深特交投资产包及相关权益由深特交投拥有,本公司向深特交投优先支付资产使用费取得深特交投资产包的使用权。本公司根据PPP合同约定依法享有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完整的特许经营权。如深特交投未获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审批,深特交投应通过其他方式筹集人民币14.935亿元的投资资金。

  3、本公司负责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工程整体建设、运营、维护等具体实施工作。深特交投委托本公司代其开展项目建设、维护等管理工作。

  4、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本公司每年向深特交投支付深特交投资产包的资产使用费人民币1.0945亿元/年。

  5、资产使用费以预期4%的投资收益率为基础,考虑了深特交投投资额于建设期的利息、预计25年的运营期、增值税税率等因素和假设。若运营期、增值税率等发生调整或与预期出现差异,资产使用费可能会相应调整。

  6、合作期限:暂定29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25年。如深圳市交通局按照PPP合同给予本公司建设期宽限期的,建设期相应延长。

  7、共建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时,违约方还应赔偿和承担守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损害、费用和责任。一方违约后,守约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获悉深特交投已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筹集了人民币14.935亿元的投资资金。深特交投将按照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使用要求安排资金的使用和支付。

  如该公告所披露,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432.9亿元。其中,政府方给予建设期投资补助人民币150亿元,本公司计划引进合作投资人的投资约人民币153亿元,本公司的实际出资额约人民币129.87亿元。深特交投根据共建协议(一)所承诺的出资人民币14.935亿元,为上述约人民币153亿元的合作投资资金引进计划的组成部分。

  根据共建协议(一),本公司以支付合理的资产使用费方式,引入了与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期限相匹配的长期合作资金,有效降低了本公司资本支出负担,有助于项目的实施;共建协议(一)的条件和条款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由合作双方协商后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相关安排符合本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整体利益。

  于本公告之日,本公司与深特交投仍在商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二)所约定的人民币138.09亿元筹资计划的具体商业条件及实施细节。本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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