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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3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4,058,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2,840,000股的56.7694%。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64,0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2,840,000股的56.7281%;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46,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2,840,000股的0.0413%。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三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苏本立先生、Ota Toshihiro先生、苏永益先生、Aoshima Mitsuo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苏本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057,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16%。

  表决结果:苏本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Ota Toshihiro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057,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16%。

  表决结果:Ota Toshihiro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苏永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057,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16%。

  表决结果:苏永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Aoshima Mitsuo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057,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16%。

  表决结果:Aoshima Mitsuo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立新女士、刘善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王立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057,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16%。

  表决结果:王立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善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057,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16%。

  表决结果:刘善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杜燕珊女士、张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均获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杜燕珊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057,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16%。

  表决结果:杜燕珊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张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4,057,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16%。

  表决结果:张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钟泳、兰江林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征得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以电话和口头的方式发出,并于当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苏本立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苏本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苏永益先生、Aoshima Mitsuo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冯正春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华舜阳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燕珊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治理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本地区薪酬水平,拟设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如下:

  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税前);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税前)。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在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本议案与董事相关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已征得被聘任人的同意,并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基础上进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华舜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苏本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苏永益先生、Aoshima Mitsuo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冯正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华舜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立新、刘善敏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征得全体监事同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天以电话和口头的方式发出,并于当天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杜燕珊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杜燕珊女士担任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本地区薪酬水平,拟设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万元(税前)。

  因本议案与监事相关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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