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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5,925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54,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19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9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0.00万股,并于2022年4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61,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1,6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345,50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2,254,49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共计1,054,49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并于2022年10月19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19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054,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5,925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申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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