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1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1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以通信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2名,董事长霍焰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余超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余超生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公司拟聘任蔡冬梅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11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因独立董事温晓军先生的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高大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余超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候选人余超生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违反董事选任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任职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蔡冬梅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副总经理候选人资格、提名程序及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蔡冬梅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蔡冬梅女士的任职资质、专业经历、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其岗位职责的需求。我们同意蔡冬梅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简历:
1、余超生,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12月至2010年3月,在广东为正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8年12月至2021年11月任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4月至今在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及律师。
余超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蔡冬梅,女,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17年11月分别担任北京联通大兴分公司总经理、北京联通云公司总经理、北京联通政企客户部副总经理、北京联通网络部副总经理、北京联通八区分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任北京瀮云科技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2年9月任北京金科基汇科技管理有限副总经理。
蔡冬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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