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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72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21格地02、22格地02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其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其中,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其中,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其中,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73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21格地02、22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根据原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比例,职工代表董事一名。”,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不再设置职工代表董事职位。本次股东大会将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议案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生效以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表决通过为前提。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31日

  至2022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石花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9020

  公司电话:0756-8860606,传真号码:0756-8309666

  联 系 人:杨欣悦

  3.登记时间:

  2022年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关注疫情防控政策,鼓励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且健康码、行程卡均为绿色,持近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方可现场参会,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并配合公司疫情防控措施。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71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21格地02、22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11月12日任期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审议提名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同意推荐谢岚女士、刘练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 谢岚女士

  谢岚女士,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珠海市斗门县农业开发总公司部门经理,珠海市斗门区宏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珠海市国资委财务总监、珠海市国资委外派企业专职董事监事(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6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谢岚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谢岚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刘练达先生

  刘练达先生,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审计师。2015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审计法务部总监。现任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西珠免免税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三亚珠免旅文商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练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刘练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70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21格地02、22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代董事长林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鲁君四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个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2022年11月12日任期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

  经审核提名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候选人名单,同意推荐陈辉先生、林强先生、周优芬女士、马志超先生、黄一桓先生、齐雁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审核提名人公司监事会提供的候选人名单,同意推荐路晓燕女士、何美云女士、李良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根据原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比例,职工代表董事一名”,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不再设置职工代表董事职位。因此,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人提名6名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表决结果生效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表决通过为前提。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下午14:00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 陈辉先生

  陈辉先生,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会计师、政工师。2017年8月至2021年2月,任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陈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陈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林强先生

  林强先生,1966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珠海正青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今,历任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副总裁。2017年6月起任公司总裁、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林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林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周优芬女士

  周优芬女士,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经济师。2006年8月起任珠海市国资委专职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现任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华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董事。

  周优芬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周优芬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马志超先生

  马志超先生,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2006年4月至2008年8月,在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任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2008年9月至2010年3月,在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任产业化推进办公室高级经理;2010年4月至2019年12月在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北方总部合作发展部副总经理、海航实业集团投资银行部投资中心经理、天津大通建设集团副总裁兼海航YOHO湾项目及海航中国集项目经理、海航物流集团投资银行部投资总监、海航现代物流集团生态创新部总经理、陕西长安现代物流总裁、天津渤海现代物流投资总裁、海航集团北方总部副总裁;2020年3月至2022年8月,担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并购中心总经理、珠海港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裁、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2022年9月起任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马志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马志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黄一桓先生

  黄一桓先生,198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经济师。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获“新财富金牌董秘”。曾先后任职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6月至2020年9月,历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局秘书处主任、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9月至2022年9月,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黄一桓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黄一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齐雁兵先生

  齐雁兵先生,1985年出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任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9年2月起,历任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珠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齐雁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齐雁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路晓燕女士

  路晓燕女士,1963年出生,会计学专业博士,中山大学副教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1年起,就职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2016年7月至2022年7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洋紫荆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广东富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路晓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路晓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何美云女士

  何美云女士,1964年出生,长江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2年9月至2015年1月,历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平安证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曾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浙江施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何美云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何美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李良琛先生

  李良琛先生,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0年8月至2010年3月,任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分公司资信室主任;2010年4月至2021年3月,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在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21年10月至今,任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伏尔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良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李良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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