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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延长股份 锁定期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自愿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秦川物联”)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泽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函》,收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向海堂先生、董事孟安华女士,监事王军女士、监事权亚强先生、监事刘荣飞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李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函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本着对社会公众以及公司广大股东负责的态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泽华先生自愿承诺:其直接持有以及间接(共青城穆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全部股份锁定期自愿延长6个月至2023年12月31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间接所持有的秦川物联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向海堂先生、董事孟安华女士,监事王军女士、监事权亚强先生、监事刘荣飞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李勇先生自愿承诺:将其间接(即通过共青城华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全部股份,自2022年 10月 17日起 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华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华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股东邵泽华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共青城穆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280,000股,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全部股份104,445,281股将于2024年1月1日起解除限售承诺。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均通过(共青城华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040,000股,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全部股份2,040,000将于2023年4月17日起解除不减持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及时、主动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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