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雁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9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韩自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美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自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美丽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韩自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美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自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美丽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自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美丽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自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美丽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自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美丽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9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实施。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8日及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铁科轨道关于在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自有资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9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协议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9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合理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定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9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铁科轨道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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