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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2-0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双赢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了《红柳林矿第二套5-2煤5.2米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采购合同》(YTS2022-159),本高端支架合同金额为32,851.455万元人民币。

  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该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属于总经理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MA70978GX5

  3、法定代表人:王广荣

  4、住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广顺路中段北1000米处

  5、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买方: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32,851.455万元人民币

  结算方式: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条件、比例进行结算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交易价格为32,851.455万元人民币,该合同履行后将对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红柳林矿第二套5-2煤5.2米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2-005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浩先生质押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被其申请司法再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被冻结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上述郭现生先生被冻结股份系以前年度已经质押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郭浩先生被冻结股份系为其补充质押股份);其一致行动人韩录云女士被冻结股份系以前年度已经质押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现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录云女士、郭浩先生所冻结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3、当事人双方正在积极沟通还款方案,预计近期可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持续关注司法再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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