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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先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81,610,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38.8620%。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93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0.4438%。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80,679,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38.418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93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0.4433%。

  3、征集投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林丽彬女士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在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4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期间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上述征集投票权期间内,未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林丽彬女士投票。

  4、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2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90,9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5%;反对91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27%;反对91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10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781,1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41%;反对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8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0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08%;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8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30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竞舟先生为公司董事,拟参加本次激励计划,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8,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竞舟先生为公司董事,拟参加本次激励计划,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8,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09,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9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鑫、刘丽萍;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6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3月 29日至2022年9月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 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部激励对象。

  2、 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2年10月1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13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结合本激励计划的决策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公司核查,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其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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