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明科技”)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与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发租赁”)拟开展融资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近日,赣州宝明与赣发租赁已达成了一笔融资租赁业务,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等文件,涉及融资金额4,000万元,融资期限36个月。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分别与赣发租赁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同意为赣州宝明履行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偿付租金及其他款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本次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宝明科技
债权人(甲方):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乙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承租人):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咨询服务费、保证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合同生效:在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二)宝明精工
债权人(甲方):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乙方):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承租人):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咨询服务费、保证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合同生效:在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赣州宝明向赣发租赁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宝明精工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7,489.05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赣州宝明与赣发租赁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2、宝明科技与赣发租赁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
3、宝明精工与赣发租赁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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