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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事项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崇达”)、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崇达”)业务发展需要,于2022年10月18日签署了《保证函》,同意为深圳崇达、江门崇达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银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金额为3,500万美元。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由深圳崇达、江门崇达与花旗银行在上述最高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的相关业务合同。

  2、本次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为子公司深圳崇达提供不超过16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江门崇达提供不超过14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深圳崇达

  1、成立日期:1999年08月27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横岗下工业区新玉路3栋、横岗下工业区第一排5号厂房一楼、四楼、4号厂房一楼

  3、法定代表人:姜雪飞

  4、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元

  5、经营范围:双面电路板、多层电路板、多层柔性电路板、HDI电路板、多层刚柔结合型电路板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双面电路板、多层电路板、多层柔性电路板、HDI电路板、多层刚柔结合型电路板的生产(限新桥横岗下工业区新玉路3栋);线路板钻孔加工(限新桥横岗下工业区第一排5号厂房一楼、四楼、4号厂房一楼)。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深圳崇达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54.84%。

  8、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门崇达

  1、成立日期:2010年07月09日

  2、注册地址:江门市高新区连海路363号

  3、法定代表人:姜雪飞

  4、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元

  5、经营范围:双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设计、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江门崇达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35.04%。

  8、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本保证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保证期间自本保证函签署之日起算,至以下更晚的日期起满三(3)年之日终止:该等协议下的最后一个还款日或提前终止应付额付款日。

  3、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3,500万美元及银行为实现债权的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4、保证范围

  公司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保证如期支付借款人在该等协议项下的、或依照该等协议,应当由借款人向花旗银行支付的债务,无论是现有的或是将来的、实际的或或有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结算金额、提前终止应付额、花旗银行支出的费用、成本或任何其他形式的金额,以及因融资协议、主协议、与融资或交易相关的各担保协议(若有)和本保证函的执行/实现而导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和拍卖费用(若有)(无论由本保证人和/或借款人单独产生或与他方共同产生)(以下简称“担保债务“)。如果借款人未能在到期或应付时支付任何该等担保债务,公司将在收到花旗银行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后立即将该等扣保债务全额支付给花旗银行。任何由花旗银行正式授权的人员签发的、载有任何该等担保债务的细节和到期日/应付日的对帐单应是终局性的并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上述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公告日,公司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了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17,150万元(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500,000万元,以及对参股子公司三德冠的有效担保额度17,1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13.8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含控股)提供的总担保余额为305,3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7.20%。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花旗银行提供的《保证函》。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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