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 ST众泰 公告编号:2022—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继宏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2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出。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93人,代表股份3,008,037,8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33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2,016,551,2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8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9人,代表股份991,486,5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55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5人,代表股份994,116,2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61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2,629,6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9人,代表股份991,486,5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5591%。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3、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700,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17%;反对28,013,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13%;弃权5,3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60,778,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65%;反对28,013,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80%;弃权5,3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55%。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2,549,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02%;反对30,174,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31%;弃权5,3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7%。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8,627,7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01%;反对30,174,1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53%;弃权5,3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46%。
3、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7,512,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52%;反对25,486,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473%;弃权5,0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5%。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63,591,0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294%;反对25,486,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37%;弃权5,0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69%。
4、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1,595,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85%;反对31,109,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42%;弃权5,3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3%。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7,674,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342%;反对31,109,9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294%;弃权5,3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64%。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971,544,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8%;反对30,473,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31%;弃权6,0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622,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290%;反对30,473,2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54%;弃权6,0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56%。
5.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2,971,512,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58%;反对31,193,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0%;弃权5,3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591,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259%;反对31,193,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78%;弃权5,3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64%。
5.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971,427,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29%;反对31,199,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2%;弃权5,4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506,3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73%;反对31,199,6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84%;弃权5,4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2%。
5.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971,316,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92%;反对31,310,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09%;弃权5,4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395,0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061%;反对31,310,9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96%;弃权5,4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2%。
5.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971,12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29%;反对31,580,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9%;弃权5,3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203,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869%;反对31,580,3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67%;弃权5,3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64%。
5.0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971,528,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3%;反对31,099,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39%;弃权5,4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606,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274%;反对31,099,3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283%;弃权5,4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2%。
5.07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2,971,447,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36%;反对31,180,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66%;弃权5,4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525,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3%;反对31,180,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65%;弃权5,4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2%。
5.0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972,003,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21%;反对30,624,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81%;弃权5,4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8,081,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752%;反对30,624,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806%;弃权5,4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42%。
5.0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972,099,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53%;反对30,606,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75%;弃权5,3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8,177,7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849%;反对30,606,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788%;弃权5,33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64%。
5.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971,450,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37%;反对30,866,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61%;弃权5,7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7,528,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6%;反对30,866,3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49%;弃权5,7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55%。
6、审议《关于公司<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1,460,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40%;反对31,276,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98%;弃权5,30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2%。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7,538,7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206%;反对31,276,9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62%;弃权5,30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2%。
7、审议《关于公司<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1,450,3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37%;反对31,276,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98%;弃权5,3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7,528,7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196%;反对31,276,9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62%;弃权5,3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42%。
8、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1,6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09%;反对31,070,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29%;弃权5,30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2%。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7,744,9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413%;反对31,070,7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255%;弃权5,30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32%。
9、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1,212,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58%;反对31,537,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84%;弃权5,2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8%。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7,291,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957%;反对31,537,2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24%;弃权5,2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19%。
1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3,013,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357%;反对29,736,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886%;弃权5,2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8%。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9,092,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769%;反对29,736,3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912%;弃权5,2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19%。
11、审议《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1,547,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69%;反对31,202,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3%;弃权5,2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8%。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7,626,3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294%;反对31,202,1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87%;弃权5,2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19%。
12、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1,515,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59%;反对31,234,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4%;弃权5,2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8%。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57,594,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262%;反对31,234,2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19%;弃权5,2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晏维、方冰清律师
张晏维律师、方冰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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