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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捷女士主持,本次与会监事共3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现有《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3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41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8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概况及标的名称: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宇科技”)拟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金股份”)、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集团”)、焦作汇鸿钛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鸿科技”)共同出资设立河南中源钛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钛合金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31.44亿元。

  ● 投资金额:公司本次总投资5,00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

  1、 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仅是在目前条件下的计划数和预估数,如未来投资项目业务或战略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2、 本投资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 本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的判断,后续如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导致该项目的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达预期。

  4、 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如公司未来通过间接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可能会在短期内引起资产负债率上升、现金流减少、净资产回报率和每股收益降低等。

  5、 截止目前,投资合作协议已签署,项目公司尚未成立。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各自领域优势,在钛及钛合金相关制品领域更好地展开合作,开拓市场,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2022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甬金股份、龙佰集团、汇鸿科技共同出资设立河南中源钛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下称“标的公司”),标的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其中,甬金股份认缴出资12,750万元持股51%,龙佰集团认缴出资5,000万元持股20%,公司认缴出资2,500万元持股10%,汇鸿科技认缴出资4,750万元持股19%)。标的公司成立后将主要从事钛材及钛合金锻造、加工、销售等相关业务。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31.44亿元由标的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其中建设投资约23.08亿元,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计划建设期18个月,建成年产1.5万吨钛合金新材料生产线;二期工程18个月,建成年产能1.5万吨钛合金新材料生产线,三期工程24个月,建成年3万吨钛合金深加工新材料生产线。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753962378R

  2、成立时间:2003年8月27日

  3、注册地: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99号

  4、法定代表人:YU JI QUN(虞纪群)

  5、注册资本:33,802.458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 冷轧不锈钢板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精密冷轧不锈钢板带和宽幅冷轧不锈钢板带。

  7、实际控制人:虞纪群、曹佩凤

  8、甬金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173472241R

  2、成立时间:1998-08-20

  3、注册地: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冯封办事处

  4、法定代表人:许刚

  5、注册资本:239014.5256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钛白粉、海绵钛、锆制品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7、实际控制人:许刚

  8、龙佰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焦作汇鸿钛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3MA9M3KH965

  2、成立时间:2022-09-16

  3、主要经营场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冯封街道西部产业集聚区经四路西

  4、执行事务合伙人:孙继先

  5、出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合伙人信息:孙继先出资比例89.37%,晏献军出资比例10.53%,宝鸡东金钛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10%

  8、汇鸿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中源钛业有限公司(暂定,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3、各出资方全部足额出资后,公司股东、出资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4、经营范围:(公司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5、出资到位时间:项目分期建设,具体出资到位时间以实际项目所需资金数额由各股东方协商确定。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年产6万吨钛合金新材料项目。

  2、项目建设规模:计划总投资额约31.44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23.08亿元。

  3、项目出资安排与资金来源:该项目通过标的公司实施,项目资金主要通过自有或自筹解决,建设投资约23.08亿元,其中计划申请银行贷款130,000.00万元,其它由标的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4、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计划建设期18个月,建成年产1.5万吨钛合金新材料生产线;二期工程18个月,建成年产能1.5万吨钛合金新材料生产线,三期工程24个月,建成年3万吨钛合金深加工新材料生产线。

  (三)对外投资项目进展

  截止目前,投资合作协议已签署,项目公司尚未成立。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出资方式

  主要投资人或股东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焦作汇鸿钛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投资金额

  甲、乙、丙、丁各方同意,共同出资5亿元人民币设立标的公司,其中,标的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其余2.5亿元由各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投入后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各股东同意,甲方认缴出资12750万元,持股51%;乙方认缴出资5000万元,持股20%;丙方认缴出资2500万元,持股10%;丁方认缴出资4750万元,持股19%。

  (三)出资安排

  项目分期建设,具体出资到位时间以实际项目所需资金数额由各股东方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名董事,乙方委派1名董事,丙方委派1名董事,丁方委派1名董事。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 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人选担任。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乙方委派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并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五)利润分配

  公司的税后利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存在累计亏损时,在亏损被填补之前不得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在经过前述各款处理后,按照股东各自的持股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应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六)协议各方主要职责

  标的公司成立后,甲、乙、丙、丁各方承诺将充分发挥各自在钛材生产、加工、仓储、销售渠道、供应链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为标的公司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其他充分便利条件。

  标的公司成立后,甲、乙、丙、丁各方均不得未经法定程序而抽回出资。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未成立,对公司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各方同意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或未遵守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和/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均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使守约方支付针对违约方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以及与第三人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和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上述违约责任的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豁免。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起草、签署、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与本协议有关的异议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凡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约定的投资事宜可以充分发挥协议各方各自领域优势,更好地在钛及钛合金相关制品领域展开合作,开拓市场,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有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发展。

  2、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及自筹 资金等方式,根据项目具体需要分期投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 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仅是在目前条件下的计划数和预估数,如未来投资项目业务或战略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2、 本投资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 本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前景的判断,后续如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导致该项目的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达预期。

  4、 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如公司未来通过间接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可能会在短期内引起资产负债率上升、现金流减少、净资产回报率和每股收益降低等。

  5、 截止目前,投资合作协议已签署,项目公司尚未成立。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9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股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宇科技”)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9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4日完成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2,713,800股限制性股票,共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出资款人民币94,983,000元,其中:人民币2,713,800元为本次实际增加的股本,人民币92,269,200元计入资本公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及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4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42,713,800元”,总股本由“140,000,000股”增加至“142,713,800股”。

  除注册资本变更外,公司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具体修订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公司备案/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对备案/变更等文件进行适当性修改。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40,000,000股增加至142,713,800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托·元和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持股比例由5.04%变为4.94%,本次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于2022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40,000,000股增加至142,713,800股。因此,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托·元和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由5.04%变为4.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就本次被动稀释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1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3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3日

  至2022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网站(http://www.jjckb.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1月3日14:15-14:45。

  (二)现场登记地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2年11月2日下午16时以前将信函或传真送达至公司证券部,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上坝山路5号,航宇科技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张跃

  联系电话:0851-84108968

  传真:0851-8411726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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