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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一博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3.3334万股。公司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6,145.8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3,524.6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621.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3,273.10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3,273.1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524.65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57.61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57.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23,630.71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527号)。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527号),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胡安举     彭文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3日公告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3.3334万股。公司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6,145.8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3,524.6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621.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3,273.10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3,273.1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524.65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57.61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57.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23,630.71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527号 )。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30.71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630.7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3、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一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一博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4、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527号);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630.7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我们认真审查了候选人宋建彪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补选宋建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振超、周伟豪、梁融

  202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汤昌茂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规范公司治理,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或修订以下制度:

  上述制度中,除《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外,其余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制定或修订公司相关制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曾琴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审核,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宋建彪程序合法,未发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建彪其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1月3日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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