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益捷科技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捷科技”),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100.00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4%,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6年03月14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龙进军先生通过益捷科技、青岛科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捷投资”)、青岛科捷英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捷英豪”)、青岛科捷英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捷英贤”)、青岛科捷英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捷英才”)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121.00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6%,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6年03月14日。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吉龙通过科捷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董事、副总经理胡远辉通过科捷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副总经理刘真国通过益捷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副总经理何叶通过科捷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副总经理薛力源通过科捷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4年03月14日。

  一、股东相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212,29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89,244,948.96元,并于2022年9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益捷科技和实际控制人龙进军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上述锁定期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单位进行减持的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4、本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的,本人/本单位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二)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龙进军、陈吉龙、胡远辉、刘真国、何叶、薛力源承诺:

  1、本人在任职期间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进行减持的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4、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本人依照该限制性规定履行。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承诺。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二、相关承诺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19日收市,公司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21.88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在延长的锁定期内,股东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长本次发行前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