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下午18: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临武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临武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9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临武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三、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103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临武县人民政府

  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双方拟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内容系经双方磋商达成的一致意向,具体项目的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将根据地方政府给予的资源配置情况进行确定。

  2、本次双方拟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3、 公司本次签署《合作备忘录》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依据双方后续项目合作进展情况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最近三年未签署框架意向性协议。

  一、协议签署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关注以“去碳化”为导向的新材料、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机会,积极布局新能源业务领域,实现战略资源储备。为推动公司产业布局,实现快速发展,公司拟与临武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在临武县投资含锂多金属露天矿采选、碳酸锂及电池项目,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临武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临武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

  本《合作备忘录》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拟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已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后续项目进展,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临武县人民政府

  2、机构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临武县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临武县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临武县人民政府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游企业拟在临武县投资建设含锂多金属露天矿采选、碳酸锂及电池项目,预计总投资160亿元。同时公司拟支付履约保证金10亿元,用于公司在临武县的项目支出。如果《合作备忘录》约定的目标区域内锂矿资源储量、品位、开发条件能够满足公司投资标准(氧化锂边界平均品位不低于0.3%,露天开采,且每年开采加工量不低于4万吨碳酸锂的需求),则双方将在一个月内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如果期限届满,《合作备忘录》约定的目标区域内锂矿资源储量、品位、开发条件不符合公司投资标准或双方就目标区域内锂矿资源储量、品位、开发条件未能达成共识,则公司有权解除本备忘录。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当前全球新能源产业发展迅猛,锂矿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核心需求。公司此次与临武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将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临武县当地丰富的锂矿资源,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领域,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将有助于上市公司与地方政府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公司深耕矿业采选行业多年,在矿业投资、矿山开发、建设管理、采选技术方面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公司”)周油坊矿系含云母铁矿石,公司经过多年技术研发和积累,已经具备从铁矿尾矿中选取合格云母的能力及技术储备;临武县含锂云母矿选矿主要以选云母为主,技术与金日晟矿业公司选云母类似。云母精矿生产碳酸锂关键在于回转窑焙烧工艺,与公司现有球团回转窑工艺相近。我公司在含锂多金属矿露天开采、选矿、碳酸锂加工具有技术优势。同时,本《合作备忘录》的签订,将充分发挥公司的资源优势,引进电池生产企业实现资源整合,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不会对本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交易对手形成重大依赖。

  五、 风险提示

  本次双方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系双方磋商达成的合作一致意向。本次双方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双方后续合作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可能存在受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六、 《合作备忘录》的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临武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的议案》。

  七、 其他相关说明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未签署框架协议。

  2、 本《合作备忘录》签订前,公司对开展相关业务进行了谨慎的专业调查、分析和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项业务的开展具有行业相同性、具备充分的技术储备和管理基础,有利于公司未来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和布局,构建公司未来新的盈利增长点。

  3、 本《合作备忘录》签订前三个月内,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江海先生于2022年8月16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4,500股公司股票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持股变动的情况。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八、 备查文件

  《临武县人民政府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