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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在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期四路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景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刘景萍、汤琪波、李君玲、于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人员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王桂华、刘秋云、王世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请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聘请安永华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年11月4日下午 14:00 点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2-039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 2022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提名徐鹏先生、刘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附后),该事项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1. 徐鹏,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医学学士,执业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1984年8月至1996年3月,历任佳木斯化学制药厂技术员、实验室主任、研究所副所长、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分厂副厂长;1996年3月至1997年3月担任哈尔滨新界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3月至1998年8月任黑龙江地纳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8月至2002年10月任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技术负责人;2002年10月至2005年10月任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总工、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8年1月任海南三风友制药有限公司厂长、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任海南全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总监;2010年3月起任本公司物流总监,2022年1月起担任党建负责人。

  2.刘萍,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药师、制药工程师。1997年8月至1998年6月,担任湖南省株洲六0一厂中心化验室检验员;1999年3月至2000年6月,担任海南华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研究员;2000年6月至2004年9月,担任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OA主管;2004年9月至2009年9月,担任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化验室主任、质量部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2月,担任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质量总监、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2-040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经协商一

  致,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解彦峰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会霞女士,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静女士,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经协商一致,公司拟改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的情况,对安永华明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我们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安永华明具备证券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请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2-041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期四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4日

  至2022年1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0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2 年10月3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3:30。

  (三)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期四路 8

  号,电话: 0898-68689766

  (四)股东可使用邮件方式登记。如以邮件方式登记,请在邮件上写明股东

  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按上述第(一)条规定的登记

  方式附上有效证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葫芦娃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期四路 8 号证券

  事务部办公室

  邮 编:570103

  电 话 :0898-68689766

  联 系 人:王海燕

  电子邮件:hnhlwyyjtgf@163.com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2-037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期四路8号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寿晓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各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徐鹏、刘萍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2-038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任期三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刘景萍、汤琪波、李君玲、于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桂华、刘秋云、王世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人员简历附后),其中刘秋云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核查,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人员作为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景萍,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1年9月至2006年8月,担任海南省生物制品公司董事长;2006年5月至2018年8月,担任康迪健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6年2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2016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兼任葫芦娃投资执行董事、康迪健康执行董事、文昌农商行董事等职务。

  2、李君玲,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3年3月至1997年7月,历任海南凯立中部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文员、主任;1997年9月至2000年4月,担任海南华侨投资商业有限公司经理;2001年10月至2018年8月,担任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负责本公司行政及人事工作;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3、汤琪波,男,1988年出生,浙江大学EMBA在读。2011年2月至2013年6月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3年8月至2019年8月任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2019年9月至2022年10月任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2年10月至今任浙江葫芦世家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目前兼任承德新爱民制药有限公司监事。

  4、于汇,女 198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PMP。曾任哈药集团制药总厂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转型项目负责人、数字化转型项目财务业务负责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负责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22 年7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桂华,女,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主任中药师、执业药师。1983年8月至2000年10月,历任中国中药有限公司科技处、生产处、国际合作部等部门管理职位;1996年9月至1998年10月,担任泰国东方药业有限公司中方总经理;2000年10月至2005年8月,历任华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2005年8月至今,担任中国中药协会秘书长兼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赛灵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王秋云,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担任海南蛛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4月至2022年8月担任海南自贸区珈宝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9月至今担任海南迈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3、王世贤,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10月至2021年7月担任海南正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0年5月至2020年11月担任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21年7月至今担任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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