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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086,062股,限售期为12个月。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3,230,000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27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0.00万股,并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92,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2,741,10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58,893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触发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在《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锁定期延长的承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179名股东,其中,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086,062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数量为33,230,000股,共计34,31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8%,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2年10月27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谭文生、杨汉民、陆庆忠、李宁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有的首发前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3)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

  (4)以上承诺在公司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5)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薪酬发放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2.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外,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3)如果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3.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袁艾及其配偶李海云承诺:

  本人看好新锐股份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计划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人就股

  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因素,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对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意向如下:

  (1)减持数量及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股份数量及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并遵守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高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在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期间,满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拟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及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新锐股份股票的,本人违规减持所得归新锐股份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支付给新锐股份,则新锐股份有权以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予以抵扣。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承诺: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民生证券新锐股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新锐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新锐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新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4,316,062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086,062股,限售期为12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3,23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2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 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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