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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麒麟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080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984;证券简称:森麒麟

  2、债券代码:127050;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34.68元/股

  4、转股期限:2022年5月17日至2027年11月10日

  5、根据《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未来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93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公开发行了21,989,39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9,893.91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17号”文同意,公司219,893.9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麒麟转债”,债券代码“12705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1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5月1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11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4.8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9,66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根据上述公司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由34.85元/股调整为34.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29日起生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本次“麒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如下: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股票已有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麒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4.68元/股的85%,即29.48元/股的情形,预计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若未来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32-68968612进行咨询。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麒麟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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