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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经公司慎重评估,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1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上述行为从业人员共20名)。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关文源,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淑霞,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传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50万元人民币(含税)。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优秀的审计服务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客观、公允、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5月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8,072万元,其中与佛山市海航兴发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10,500万元,与越南海大樱桃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大樱桃谷”)及其分子公司预计交易金额6,500万元,与五家渠泰昆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家渠泰昆”)预计交易金额14,036万元,与阿拉尔市瑞利恒生物蛋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瑞利恒”)预计交易金额17,036万元。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受原材料、饲料产品价格上涨影响,公司拟增加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海大樱桃谷及其分子公司、五家渠泰昆、新疆瑞利恒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0,700万元。

  2022年10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事宜,增加后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总计不超过58,772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越南海大樱桃谷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越南海大樱桃谷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同奈省,定管县富玉社第四邑第2区第5组

  法定代表人:STIMPSON MALCOLM JOHN

  注册资本:277,840,000,000越南盾(1,200万美元)

  主营业务:生猪、家禽的饲养;咨询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大樱桃谷经审计总资产为8,902.70万元、净资产为7,836.11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4,968.06万元、净利润为-10.94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海大樱桃谷的总资产为12,990.53万元、净资产为10,551.49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3,329.60万元、净利润为3,519.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持有KINGHILL PTE.LTD.(以下简称“皇山私人”)100%股权,皇山私人持有海大樱桃谷40%股权,樱桃谷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桃谷农场”)持有海大樱桃谷60%股权;且海大樱桃谷持有平安发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第(七)项规定,海大樱桃谷及其分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海大樱桃谷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海大樱桃谷经营运转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二)五家渠泰昆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五家渠泰昆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五家渠新湖农场北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主营业务:食用植物油、单一饲料(棉籽蛋白、棉籽粕)加工、收购及销售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五家渠泰昆经审计总资产为46,078.57万元、净资产为9,052.04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43,933.72万元、净利润为1,473.27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五家渠泰昆的总资产为13,586.65万元、净资产为10,065.01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58,241.10万元、净利润为996.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持有五家渠泰昆50%股权,新疆泰昆蛋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昆蛋白”)持有五家渠泰昆50%股权。泰昆蛋白指派董事占比超1/2,且指派董事担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第(七)项规定,五家渠泰昆系公司的关联人。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杨建涛在五家渠泰昆担任董事外,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五家渠泰昆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五家渠泰昆经营运转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经核查,五家渠泰昆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阿拉尔市瑞利恒生物蛋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阿拉尔市瑞利恒生物蛋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二号工业园纬三路东215号瑞泰生物公司2办公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7,361.36万元

  主营业务:食用植物油、单一饲料(棉籽蛋白、棉籽粕)加工、收购及销售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疆瑞利恒经审计总资产为29,152.53万元、净资产为11,655.59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67,407.56万元、净利润为3,237.81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新疆瑞利恒的总资产为15,650.14万元、净资产为12,903.10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70,336.30万元、净利润为3,437.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持有新疆瑞利恒50%股权,泰昆蛋白持有新疆瑞利恒50%股权。泰昆蛋白指派董事占比超1/2,且指派董事担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章第四条第(七)项规定,新疆瑞利恒系公司的关联人。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杨建涛在新疆瑞利恒担任董事外,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新疆瑞利恒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新疆瑞利恒经营运转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经核查,新疆瑞利恒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人海大樱桃谷及其分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新增交易总额不超过1,700万元;向关联人五家渠泰昆新增采购原材料,预计2022年新增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向关联人新疆瑞利恒新增采购原材料,预计2022年新增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海大樱桃谷及其分子公司、五家渠泰昆、新疆瑞利恒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与海大樱桃谷的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有效期: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

  (2)交易内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海大樱桃谷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销售商品。

  (3)交易金额:交易总额由不超过6,500万调整至不超过8,200万元。

  (4)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每次交易供需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5)结算方式:双方承诺给与双方30天还款周期,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0天。

  2、与五家渠泰昆的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有效期: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

  (2)交易内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五家渠泰昆采购原材料。

  (3)交易金额:交易总额由不超过14,000万调整至不超过20,000万元。

  (4)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每次交易供需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5)结算方式:批款批货,款到发货。

  3、与新疆瑞利恒的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有效期: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

  (2)交易内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新疆瑞利恒采购原材料。

  (3)交易金额:交易总额由不超过17,000万调整至不超过20,000万元。

  (4)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每次交易供需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5)结算方式:批款批货,款到发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所产生,能充分利用关联人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提高经营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交易过程透明,具备公允性,结算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在业务上有上、下游关系,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公司与参股公司海大樱桃谷及其分子公司、五家渠泰昆、新疆瑞利恒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与海大樱桃谷及其分子公司、五家渠泰昆、新疆瑞利恒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方案。

  六、监事会意见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关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销协议;

  6、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8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年11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9:15至2022年1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股境外代理人、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0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共有3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2022-084)。

  (三)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日9:30-11:30和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701房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不提供)、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办理登记。公司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其名下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应提供相应的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代表签字的持股说明。

  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全称(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称)、代理人全称;是否具有表决权;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弃权等的明确指示;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一个小时。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健、卢洁雯、杨华芳

  联系电话:(020)39388960

  联系传真:(020)39388958

  联系邮件:zqbgs@haid.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701房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1445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1。

  2、投票简称:海大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2022年11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下面方框中填报的数量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除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以外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持股份的性质和数量(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83。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6。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齐振雄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83。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关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3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81.38%,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经营活动现金流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60,546.71%,主要是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170.38%,较上年同期增加22.84%,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且进入旺季,应收客户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58.81%,主要是公司期货保证金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较上年末增加59.38%,主要是公司投资建设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56.91%,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7、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688.95%,主要系生猪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针对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803.38%,主要是公司原材料采购增加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9、应付账款: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31.91%,主要是公司销售增长且进入旺季,为应对生产需求,原材料采购增加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60.52%,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39.25%,主要是业务发展,应付水电费和委托养殖费增加所致。

  12、长期借款:期末较上年期末增加40.92%,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扩大,资金需求增加,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3、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35.67%,主要是部分长期发放的奖金转入短期薪酬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上年末减少60.50%,主要是公司生猪现金流量套期储备亏损增加所致。

  15、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0.44%,主要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借款金额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48.42%,主要是本期公司期货业务浮亏所致。

  17、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4.59%,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增加,相应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9.73%,主要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19、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8.02%,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以及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77.03%,主要是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增加;以及公司原材料采购增加票据结算方式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3.12%,主要是公司本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8.81%,主要是去年同期公司开展股份回购,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多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末,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为 1,027.21 万股,未纳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1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其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10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003名激励对象授予4,795.32万份股票期权。2021年6月28日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3)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59.68元/股调整为59.36元/股。

  (4)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2年5月1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44名激励对象授予682.51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9.36元/股。2022年6月24日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2、报告期内实施《202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他情况说明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及股权激励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

  1、2019年5月6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三期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三期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合计30,180,630.23元。截至2019年11月4日,公司持股计划三期计划已由“广发原驰?海大核心员工持股计划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完成公司股票购买,购买数量888,500股。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分别完成上述股票的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归属,归属股票数量分别为355,400股、266,550股和266,55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持股计划三期计划所对应的股票份额888,500股已全部完成归属,权益归属与持股计划三期计划一致。2021年12月31日,持股计划三期计划锁定期届满,解锁条件达成,自2021年12月31日起,对应的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全部标的股票888,500股即可流通交易。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股计划三期持有公司股票888,500股,约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比例为0.05%。报告期内,公司持股计划三期计划持有人及份额未发生变更。

  2、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四期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四期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合计82,438,128.98元。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持股计划四期计划已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受让海大集团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公司股票数量为1,194,582股。2021年12月31日,上述股票第一次归属期的归属完成,归属比例为上述购买股票的40%,即477,832股。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股计划四期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194,582股,约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比例为0.07%。报告期内,公司持股计划四期计划持有人及份额未发生变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薛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少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少林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薛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少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少林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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