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2-078
债券代码:123134 债券简称:卡倍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长林光耀先生、董事林光成先生、董事徐晓巧先生和董事王凤女士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其关联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长林光耀先生、董事林光成先生、董事徐晓巧先生和董事王凤女士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其关联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禁售/等待事宜;
(8)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作废,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有权在权益授予前,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权激励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4)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5)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长林光耀先生、董事林光成先生、董事徐晓巧先生和董事王凤女士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其关联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2-079
债券代码:123134 债券简称:卡倍转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2-081
债券代码:123134 债券简称:卡倍转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月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11月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日
7、出席对象:
(1) 截至2022年11月2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议案1至3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生效。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审议1-3议案时,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赵平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 年11月4日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填写附件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传真或信函于2022年7月14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4、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舒月
电话:0574-65106655
传真:0574-65192666
邮箱:stock@nbkbe.com
(2)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63”
2、投票简称:“卡倍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指示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3、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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