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 披露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2-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97号)的要求,经企业测评、推荐上报、审核确认等程序,依据《关于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评定结果的公示》及《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公示,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期限为三年,每年进行年度考核,每三年进行复核。本次是公司继获得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后,通过复核再次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充分肯定了公司良好的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力度,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测试测量仪器仪表领域,拥有东莞、成都及常州三处研发中心,培育了一支经验丰富、自主研发能力优秀的高素质研发队伍,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显著的研发成果。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累积获得授权知识产权391项,其中发明专利54项。此外,公司参与了四项国家标准的起草,先后三次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拥有21项核心技术。

  本次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