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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2-09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皓元医药”)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源药物”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同时向控股股东上海安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药源药物将成为皓元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2022年9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科创板并购重组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2〕10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根据对《落实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司对《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2-096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科创板并购重组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之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科创板并购重组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2〕10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公司已会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落实函》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问题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2-094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保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回复《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科创板并购重组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2〕10号)的情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对《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

  表决结果:5名赞成,占全体无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郑保富先生、高强先生、李硕梁先生、金飞敏先生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2-095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臣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回复《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科创板并购重组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2〕10号)的情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对《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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