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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补充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97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已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回复及相关资料。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的补充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补充回复及相关资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情况及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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