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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1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2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说明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全面聚焦发展高镍三元前驱体、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新能源业务,促进公司产能全面释放、经营业绩高速增长,并取得印尼镍资源一期建设顺利竣工投产与成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等成就,推动公司在战略战术、各项业务进入“规模大释放、效益高增长”的历史性新发展阶段。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137,448.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80%;实现营业利润128,98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26%;实现利润总额128,577.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585.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3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348.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09%。2022年7月18日,公司向67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4,203.93万股,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股权激励费用3,455.23万元。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三元前驱体销售突破10.5万吨,位居全球前三。最新一代浓度梯度超高镍低钴(8系)核壳三元前驱体实现大规模供应国际市场,高电压三元前驱体在行业首次批量商用化,推动公司在全球新一代高镍前驱体制造技术与商用化速度领域继续领跑行业。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动力电池回收业务快速增长,1-9月累计回收动力电池12000余吨(超过1.50GWh),同比增长超过130%,实现销售收入46,270.14万元,同比增长297.73%,全面进入盈利阶段。

  公司在镍资源掌控领域取得丰硕成果,公司以“科技+智慧+绿色”为设计理念的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一期工程(3 万吨金属镍/年)于2022年9月26日竣工投产,标志公司自主研究与自主设计的红土镍矿湿法冶金工程技术取得成功,印尼青美邦镍资源湿法冶金二期项目(4.3万吨金属镍/年)的建设正式启动;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签署布局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 5 万吨(印尼)新合作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Nickel Industries Limited矿业公司(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NIC)控股子公司PT.Hengjaya Mineralindo签署150万吨镍金属的红土镍矿长期的绿色原料供应协议(20年期限),全面夯实公司对绿色镍资源的掌控数量,保障公司未来三元前驱体产能扩展对绿色镍资源的战略需要。

  2022年10月1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纪录片《征程》第十集《护绿色家园》对公司领军人才十年的绿色创新故事进行了报道,展示了公司过去十年对中国十年来绿色发展的积极贡献。

  2、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4,390,384.13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了27.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05,159.71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了26.89%;股本为513,558.66万股,较本报告期初增长了7.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52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了18.52%。

  3、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司电池材料业务与城市矿山开采业务的产能扩大,销售规模增长,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未对2022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进行预计披露。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2022年度第三季报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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