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10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2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金文辉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同意金文辉先生正式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接任黄育华女士原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独立董事、高管人员的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文辉先生的有关材料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邹家立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王冰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独立董事、高管人员的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10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高管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黄育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即将届满六年,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育华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黄育华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育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黄育华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育华女士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生效。在此之前,黄育华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黄育华女士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2022年10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金文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同意金文辉先生正式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接任黄育华女士原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金文辉先生在本次提名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金文辉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金文辉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关于更换高管人员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王守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守波先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副总裁职务,王守波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守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守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王守波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10月20日,根据公司总经理邹家立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聘任王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总经理(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冰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1、金文辉先生 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先后毕业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曾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任教,历任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财务总监,公司董事。现任北京佳禾金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文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冰先生 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项目管理师(高级),河北省建筑业协会专家。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历任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荣盛发展廊坊公司副总经理、蚌埠公司总经理、邯郸公司总经理、唐山公司总经理、康旅公司副总裁兼实业公司总经理。王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指引、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11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10月20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股东耿建明先生同日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31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6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0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22年10月28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二)上述提案1.00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提案2.00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独立董事、高管人员的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7日—10月28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0月28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邮箱:dongmichu@risesun.cn;
联系人:梁涵。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6”,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二二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22年10月2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11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20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耿建明先生同日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发布情况
2022年10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截至2022年10月20日,耿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且上述临时提案在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公司董事会核查后认为,耿建明先生关于增加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日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四、备查文件
股东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