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2-04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本项目”)获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批复文件(文号:粤发改核准〔2022〕41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和能源电力保供的决策部署,提升广东省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同意建设本项目。
二、 本项目单位为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为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开发区。
三、 本项目建设二期3、4号机组(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锅炉采用超超临界变压运行直流锅炉,汽轮机采用超超临界压力、二次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机。
四、 本项目总投资为72.49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1.75亿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 本项目供电煤耗等各项能耗指标要满足国家最新规定和标准要求,并实现超低排放;机组最小技术出力要达到额定出力的30%,提升调节能力和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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