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0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欧洞见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1年10月25日起生效,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一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一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将自2022年10月25日起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 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2赎回费率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本基金设置一年锁定期限,一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4.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zofund.com
联系人:马云歌
5.2 其他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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