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2-1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和批准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2-107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和批准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逸敏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潇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沈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逸敏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逸敏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潇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详见其他说明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2-037)。
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试运行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确认当期的收入和成本,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2-109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其《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2022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上表生物质能源包含了符合出口指标的生物柴油、符合增塑剂原料指标的生物柴油以及其它指标的生物柴油副产等。生物质能源的产量未包含工业级混合油进一步加工成生物柴油的生产量,生物质能源的销量为合并报表数。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注:辛醇主要系公司酯化工艺环保增塑剂的原料,大豆油主要系环氧大豆油环保增塑剂的原料,非同一环保增塑剂品种。
生物质能源指标除符合出口指标的生物柴油外,还包括增塑剂原料指标的生物柴油以及其它指标的生物柴油副产等,因销售结构不同,故销售价格变动可比性不强。
三、 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 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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