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监事会同意推荐陈高飞先生、丁莎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高飞先生,1979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宝安区人事局(编办)主任科员,宝安区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宝安区卫生局副局长、纪委书记,宝安区福海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宝安区松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陈高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外,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包括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丁莎莎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3年8月加入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总裁助理职务,分管党建、工会、政府对外关系及资金申报、人力资源、行政及建设办等管理工作。2015年7月31日至今任公司监事,兼任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兆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兆驰多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兆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丁莎莎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500股。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141,708.06万元,增长60.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关联方支付的转让恒大系债权款项及经营应收款项收回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305,570.66万元,下降91.5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转让恒大系债权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增长7,395.59万元,增长34.7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以背书或贴现目的持有的票据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168,505.72万元,增长1,812.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向关联方转让资产及债权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17,108.21万元,增长55.9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预付固定资产款增加所致;
6、应付帐款较年初下降159,599.54万元,下降44.0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7、预计负债较年初下降739.5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诉讼事项所致;
8、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增长12,499.42万元,增长32.1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增加所致;
9、库存股较年初下降9,800.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出售库存股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下降18,084.68万元,下降38.4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回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所致;
1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723,013.89万元,下降39.76%,主要原因系全球经济低迷,出货量下降所致;
12、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655,019.52万元,下降41.5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减少,对应成本减少所致;
13、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下降3,064.96万元,下降59.2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减少,对应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14、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7,600.38万元,下降78.5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收益所致;
15、其它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13,106.45万元,下降42.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6、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5,044.67万元,下降99.8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权益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7、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4,080.63万元,下降187.3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回应收款项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3,759.42万元,增加53.9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存货可变现净值变动所致;
19、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4.30万元,下降31.2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报废所致;
20、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5,434.90万元,下降36.4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减少,利润减少所致;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98,200.48万元,增长688.8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回应收款项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2年2月28日,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南昌兆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顾伟先生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资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亿鑫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2022年5月26日,上述各方签署了《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与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伟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南昌兆投拟向深圳资本集团及亿鑫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893,165,400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3%。
根据南昌兆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顾伟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完成本次股份转让后,南昌兆投及顾伟先生合计仅保留公司5.00%比例的表决权,若未来南昌兆投、顾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小于5.00%,则将按照届时的实际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南昌兆投,实际控制人为顾伟先生。2022年7月25日,上述股份转让完成交割,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深圳资本集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5月28日、2022年5月30日、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2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二二二年十月十七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号为:2022-076)于2022年10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公司董事会资格审核,第五届董事会拟提名顾伟先生、徐腊平先生、孙慧荣先生、欧军先生、李新威先生、田培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顾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提名徐腊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3、提名孙慧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4、提名欧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5、提名李新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6、提名田培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2022年10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因此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公司董事会资格审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范鸣春先生、傅冠强先生、张增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傅冠强先生、张增荣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范鸣春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做出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提名范鸣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提名傅冠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3、提名张增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2022年10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因此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市场整体薪酬水平,并参考其他同类上市公司董事的津贴标准,拟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如下:独立董事范鸣春先生、傅冠强先生、张增荣先生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董事顾伟先生、欧军先生除公司职位薪酬外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董事徐腊平先生、孙慧荣先生、李新威先生、田培杰先生不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修改前后的条款对比详见2022年10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年10月)》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为以下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提供不超过对应金额的担保(含前期审批额度,以任一时点的最高额计算),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保证期间不超过自下属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于2022年10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管理层就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以任意时点用于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0亿美元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处理与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于2022年10月25日刊载于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九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5)于2022年10月25日刊载于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批准办理相关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于2022年10月25日刊载于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二二二年十月十七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莎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号为:2022-076)于2022年10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陈高飞先生、丁莎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工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陈高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提名丁莎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上述公司第六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2022年10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因此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修改前后的条款对比详见2022年10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年10月)》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顾伟先生、徐腊平先生、孙慧荣先生、欧军先生、李新威先生、田培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范鸣春先生、傅冠强先生和张增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分别以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中,傅冠强先生与张增荣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范鸣春先生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顾伟,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 MBA。2005年创立深圳市兆驰多媒体有限公司(公司前身),2005年4月至2007年5月担任公司监事;2007年6月至2010年8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0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多家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省政协委员,深圳市总商会副会长,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常委,龙岗区工商联主席,深圳市江西商会副会长,深圳市南通商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景安基金会副会长,深圳市现代创新发展基金会理事,广东省制造业协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日,顾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75,286股股份,通过持有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889,084,227股股份)94.3590%的份额间接持有部分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徐腊平
徐腊平,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公司金融与投资学专业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深圳市宝安区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深圳市国资委资本运作处特聘人员,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副部长、部长、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任并购重组部部长、深圳市柳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徐腊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除本提名人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孙慧荣,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中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高级职员、项目负责人,深圳市地平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战略研究与并购重组部高级经理、副部长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审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孙慧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欧军,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学院EMBA。曾任东莞金正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经理、深圳华甲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深圳华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0月加入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历任TV事业部海外销售部经理、TV事业部海外销售部总监,曾于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后任公司TV事业部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欧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新威,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曾任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会计部主任,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能源总公司财务部干部,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能源集团发电分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深圳能源集团资金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经理局常务副总经理,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公司董事长,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深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李新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公司上述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田培杰,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行政事务部副总经理、总裁事务部副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战略企划部总经理,上海仪电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仪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卫生远程医学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田培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外,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范鸣春,男,1962年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共福田区委副书记;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物价检查所主任科员;湖北省物价局物价检查所主任科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范鸣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傅冠强,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2年2月,任中国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出纳、会计; 1992年2月至1994年9月,任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助理;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任深圳高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8年7月至2006年4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08年2月,任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1年6月,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内地财务总监;2011年7月至今,任广东弘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傅冠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增荣,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5月至2011年9月任深圳市信利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2月至2013年7月任深圳市梓盛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7月至2017年1月任香港宝兴塑胶制品厂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2月至今任深圳前海鲤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张增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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