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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9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9日

  至2022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0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1月8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2年11月8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联合路30号派克新材行政楼1楼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             电话:0510-85585259

  电子邮箱:xz@wuxipaike.com                 传真:0510-85585239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8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已由108,000,000股增加至121,170,892股,相应的注册资本增加13,170,892.00元。因此,《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需根据股本变动情况作出相应的修订。

  修订的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5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是玉丰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已由108,000,000股增加至121,170,892股,相应的注册资本增加13,170,892.00元。因此,《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需根据股本变动情况作出相应的修订。

  修订的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其余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媒体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现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投资额度进行调整,由原来的13亿元调整为13.5亿元,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过通过之日起后12个月,其余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媒体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6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凌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刘波先生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已由108,000,000股增加至121,170,892股,相应的注册资本增加13,170,892.00元。因此,《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需根据股本变动情况作出相应的修订。

  修订的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其余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媒体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现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投资额度进行调整,由原来的13亿元调整为13.5亿元,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过通过之日起后12个月,其余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7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克新材”)拟增加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即累计不超过13.5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13.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存在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情况。

  派克新材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本次调整投资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五)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该13.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存在的风险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存在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情况。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的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投资额度,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13.5亿元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事项。

  (二) 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投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派克新材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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