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利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交易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利虔、刘宇晶、陈巧、张颖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朱慧婷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2-04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利虔、刘宇晶、陈巧、张颖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针对《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调整是公司基于开展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经平等磋商达成交易价格,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上述调整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阳光诺和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二)本次调整后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1年同类业务支出或营业收入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3、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4、安徽美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依据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书面要求向其提供药物研究技术服务、向其采购药物验证性生产服务。
2、根据研发需要,公司向关联方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药物验证性生产服务,按其书面要求向其提供药物研究技术服务、销售商品。
3、公司依据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的书面要求提供药物研究技术服务。
4、公司依据安徽美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要求提供药物研究技术服务。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2-04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胡雪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雪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胡雪峰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目前胡雪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胡雪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胡雪峰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为止。
胡雪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胡雪峰先生在任期间的辛勤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要求,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利虔先生推荐,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提名朱慧婷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朱慧婷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将接任胡雪峰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慧婷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朱慧婷女士个人简历:
朱慧婷,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南昌大学医学院(原江西医学院)药物化学专业硕士,副高职称。现任江西省儿童医院药学部副主任,兼任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儿童安全用药分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临床药理专业组委员、江西省药学会药物流行病学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常委等职务。
朱慧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2-04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丹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审核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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