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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长龄液压三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9日

  至2022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10月25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5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 885号长龄液压三楼大会议室

  3、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 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人:戴正平、承伟

  电 话:0510-80287803

  传 真:0510-86018588

  邮 箱:clyy@changlingmach.cn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

  邮政编码:214422

  3、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2-040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长龄液压”)于2022年10月24日在本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2日通过书面、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加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报备文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

  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的变更需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最终以该局核准登记为准。《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现有制度规范体系进行了梳理,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拟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的1—8号制度董事会审议后生效,9—18号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的部分管理制度及《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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