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7号万科金融中心B座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3日9:00-12:00,13:30-18: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7号万科金融中心B座17层会议室
联系人:证券部 蒋晶晶
电话:0757-88830998
传真:0757-88830893
邮编:528500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12
2、投票简称:中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传真均有效,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1.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自然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及有限合伙企业股东须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及所占比例:
3. 受委托人签名:
4.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5.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该授权委托书用于股东委托他人参会使用。如股东亲自参加、或法人股东委派法定代表人参加、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委派执行事务合伙人参加、或委派方有全权授权决议或其他授权文件,可不填写该授权委托书。附件3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填写完整的参会登记表及相应资料应于2022年11月3日下午17:00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7号万科金融中心B座17层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28500。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0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 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乃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 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乃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 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乃军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1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批准报出公司根据要求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0)。
2、 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鉴于公司IPO募投项目“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结项,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尚未支付合同的余款及质保金217.87万元,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050.39万元(最终以实际项目余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后银行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及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及相关文件。
4、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拟于2022年11月9日下午14:30时,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5)。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2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向东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并批准报出公司根据要求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IPO募投项目“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其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同时能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4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等)。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958,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8,561,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9,397,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349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二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等)。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第二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的利用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同时能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等),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经过独立、审慎的判断,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民生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二届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二届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3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50.3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958,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8,561,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9,397,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于2021年8月18日出具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349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10月14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8月3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全部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拟结项募投项目“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注:项目结项后,尚需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10月24日,“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268.26万元,其中,尚需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为217.87万元,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为1,050.39万元(最终以实际项目余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后银行余额为准)。
截至2022年10月24日,“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项目建设费用,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2年10月24日,“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为217.87万元,该部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尚未支付合同的余款及质保金;“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1,050.39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050.39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公司本次将拟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五、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IPO募投项目“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其结项,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尚未支付合同的余款及质保金,并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050.3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IPO募投项目“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10月24日,公司监事会第二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IPO募投项目“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其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旗新材本次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旗新材本次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二届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二届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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