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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金-华菱线缆应收账款1-10期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2-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线缆”或“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 4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022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本次专项计划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国金证券“国金-华菱线缆应收账款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2]694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现就上述《无异议函》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深交所对“国金-华菱线缆应收账款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国金-华菱线缆应收账款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国金-华菱线缆应收账款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买卖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深交所挂牌要求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国金证券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并将风险揭示书交投资者签字确认。

  (三)国金证券发行专项计划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基础资产或专项计划法律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专项计划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10期。国金证券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首期挂牌申请文件、24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全部专项计划挂牌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五)国金证券应当在专项计划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并对后续发行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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